太医院院判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见《河北药材》。为蝼蛄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四方藤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1卷。金·李杲撰。据《本草纲目·序例》称,此书在《珍珠囊》的基础上,增加了用药凡例、诸经向导及纲要治法等内容。原书已佚。但其内容保留于《汤液本草》上卷中。
病名。即眼生长肉。详该条。
①病证名。出明·秦景明《幼科金鍼》。又名妒乳、颊脂垫。小儿生后一月左右,口腔内两侧近牙龈处,出现肿硬隆起的脂肪垫,剖视之颇似螳螂子,故名。小儿患此,吮乳困难,甚至啼哭不能出声,日久则面呈黄色,尤以鼻准
又称舌胖齿形。舌边缘见牙齿痕迹。因舌体较肥胖,受齿缘所压而致。多属脾虚;若舌质淡白而湿润,多为脾虚而寒湿壅盛。”
病名。出《疡科心得集》卷上。即手丫发。见该条。
见《浙江中药手册》。为鱼鳖金星之别名,详该条。
《医醇賸义》卷三方。茵陈、玉竹、石斛各三钱,天花粉、茯苓、萆薢、葛根各二钱,栀子一钱半,陈皮、半夏各一钱,薏苡仁一两。水煎服。治平日嗜饮,湿火熏蒸而致的酒疸,面目发黄,黄甚则黑,心中嘈杂,小便赤涩。
古代下胎毒法之一。取黄连捣碎,用水浸泡出汁,时时滴儿口中,婴儿初生,体内蕴有胎热,或值夏季气候炎热之时宜用之。有清热解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