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官职称。录属翰林医官院,其职位在大夫之下,官阶从七品,系以原军器库之副使改任本官职。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病名。见佚名《抄本眼科》。即风火眼。详该条。
见《江苏药材志》。为凤眼草之别名,详该条。
同消食化滞。详该条。
髋、膝、肘、腕等八个关节。《灵枢·九针论》:“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马元台注:“人之手足,各有股肱关节计八,故谓八节。”
书名。16卷。清·周扬俊撰于1677年。周氏于《伤寒论》注家中,钦佩方有执和喻嘉言,遂以方氏《伤寒论条辨》、喻氏《尚论篇》两个注本为基础,加上他个人的见解,逐条予以注释,因名“三注”。在原文编次方面,
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吐蛔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入胃,胃必热胀,热胀之极,蛔不能存,因而上涌,乘吐而出。此与伤寒吐蛔,伏阴在内者不同。宜用消毒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
舌中见白苔,边见微黄苔的舌象。为湿热蕴结大肠之候,可兼见腹痛、泄泻或下痢,治宜清热燥湿(见《伤寒舌鉴》)。
《医学入门》卷七方。人参、当归、黄芪、桔梗、防风、木香、甘草、枳壳、芍药、川芎、肉桂、槟榔、白芷、厚朴、紫苏、乌药各等分(一方无槟榔、肉桂,有皂角刺)。水煎服。治无名肿毒、痈疽等症,脉洪缓沉迟紧细者。
病证名。即惊风后引起的水肿。《普济方》卷三百八十六:“惊水者,前后重叠受惊,致令心火燥盛,饮水过多,停积于脾,其候四肢肿,身上热,若其脉大者生,小者死。”治宜健脾利水。用五苓散合五皮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