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新修本草>朴硝

《新修本草》朴硝·

味苦、辛,寒、大寒,无毒。主百病,除寒热邪气,逐六腑积聚、结固留癖、胃中食饮热结,破留血、闭绝,停痰痞满,推陈致新。能化七十二种石。炼饵服之,轻身、神仙。

炼之白如银,能寒能热,能滑能涩,能辛能苦,能咸能酸,入地千岁不变,色青白者佳,黄者伤人,赤者杀人。一名硝石朴。生益州山谷有咸水之阳,采无时。

畏麦句姜。今出益州北部汶山郡、西川、蚕陵二县界,生山崖上,色多青白,亦杂黑斑。

俗石用之,当烧令汁沸出,状如矾石也。《仙经》惟云硝石能化他石。

今此亦云能化石,疑必相似,可试之。

〔谨案〕此物有二种∶有纵理、缦理,用之无别。白软者,朴硝苗也,虚软少力,炼为硝石,所得不多,以当硝石,功力大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