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本草害利>鹿茸

《本草害利》鹿茸·

〔害〕升阳性热,阴虚而阳浮越者,目击误用而血脱于上以陨者多人矣。而不可嗅之,有虫恐入鼻颡伤脑。肾虚有火者,不宜用,以其偏于补阳也。上焦有痰热,胃家有火者亦勿用,凡吐血下血,俱阴虚火炽者,概不可服。

〔利〕甘咸温,入肾。健骨生齿,强志益气,治肢体酸疼,腰脊软痛,虚劳仙剂,崩漏神丹。

〔修治〕鹿角初生长二三寸,分岐如鞍,红如玛瑙,破之如朽木者良。太嫩者血气未足无力。猎人得鹿,絷之取茸,然后毙鹿,以血未散也。最难得不破未出血者。四月五月解角时,取阴干,酥涂灼去毛微炙,不涂酥则伤茸,亦有酒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