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本草害利>石膏

《本草害利》石膏·

〔害〕本解实热,祛暑气,散邪热,止渴除烦之要药。极能寒胃。温热病多兼阳明,若头痛,遍身骨痛而不渴,不引饮者,邪在太阳,未传阳明,不当用。七八日来邪已结里,内有燥屎,往来寒热,宜下之,勿用。暑气兼湿作泄,脾胃弱者勿用。疟邪不在阳明则不渴,亦不宜用。产后寒热,由于血虚,或由恶露未尽;骨蒸劳热,由于脾胃虚寒,阴精不足,而不由于外感者,并勿误用。伤寒阴盛格阳,内寒外热,便青舌黑,属寒者,误投之,不可救也。

宜详察之,黄色者令人淋。

〔利〕寒能清热降火,辛能发汗解肌,甘能缓脾生津止渴。清肺胃之热,故又为斑疹之要品。

石膏。经火则寒性减,而不甚伤胃。

〔修治〕有软硬二种,软石膏大块生于石中,作层如压扁米糕形,每层浓数寸,有红白二色,红者不可服,莹白者良。研细甘草水飞净。因其寒胃,用火 ,则不甚伤胃,但用之甚少,则难见功,冰糖拌过,则不妨脾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