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本草害利>蜀椒

《本草害利》蜀椒·

〔害〕纯阳之气,虽除寒湿,散风邪,然肺胃素有火热,或咳嗽生痰,或大肠积热下血,咸不宜用。凡泄泻由于火热暴注,而非积寒虚冷者忌之。阴痿脚弱,由于精血耗竭,而非命门火衰虚冷所致者,不宜入下焦药用。一切阴虚阳盛,火热冲上,头目肿痛,齿浮口疮,衄血耳聋,咽痛舌赤,消渴、肺痿、咳嗽、咯血、吐血等症,法所咸忌。阴虚火旺之人,在所大忌。

诜曰∶五月食椒,损气伤心,令人多忘。

别录曰∶大热多食,令人乏气喘促。闭口椒有毒,能杀人。

〔利〕辛热,入脾、肺、右肾、命门,温脾胃而击三焦之冷滞,补元阳而荡六腑之沉寒。

燥湿发汗,消食除胀;治肾气上逆,能导火归元;止呕吐泻利,消痰饮水肿,通血脉而消痿痹,行肢节而健机关,破症瘕,安蛔虫,虫闻椒即伏。

椒禀纯阳之性,乃除寒湿,散风邪,温脾胃,暖命门之要药。椒目苦辛少毒,善消水胀肿满定喘,可塞耳聋。塞耳聋者,通关补肾之功也。

〔修治〕蜀产,肉浓皮皱,为川椒,比秦椒略小。去目及闭口者,微炒去汗,捣去里面黄壳,取红用,名椒红,得盐良。中其毒者,用凉水麻仁浆解之。

秦椒,俗名花椒。比川椒味短,纹低,禁忌俱同川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