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灵素节注类编>脾热证

《灵素节注类编》脾热证·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头重颊痛,与头痛不同,头痛者,邪在三阳经,此邪在太阴,欲出阳明而不得达,因而郁闷,故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皆邪结阴分,不能出表,欲达不达,争扰于中,故又腹满而泄利,腰痛不可俯仰,两颔痛,经络气血皆壅闭故也。其病甚、与汗、与死,例上可知矣。刺足太阴脾,足阳明胃经,以泄其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