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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性是百发百中,万无一失的。这一种的天性叫一见生情。而爱情方面的第一眼,就等于千里眼。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那个从未抵达过的盛夏,阳光会记得,我们隆隆绽放过的青春和盛大的爱。
我的理由是,世界上的事,若不让别人尴尬,也不让自己尴尬,最好的办法就是自我作贱。比如我长的丑,就从不在女性面前装腔作势,且将五分的丑说到十分的丑,那么丑倒有它的另一可爱处了。
友谊是两颗心真诚相待,而不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敲打。
天才与凡人只有一步之隔,这一步就是勤奋。
友谊使欢乐倍增,悲痛锐减。
就在那一秒钟之内我明白了一件事。一件非常简单的事。那只小狼。我曾费尽心思也没想出它到底是什么小狼。那只常常莫名其妙地骚动的小狼那种常常毫无原因透析我的深重的疼痛那种常常于猝不及防中把我推到悬崖边的孤独那种一闪即逝的粉身碎骨的邪念。原来只不过只不过是无数情歌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歌词只不过是一句我因见得太多所以已经对它麻木不仁的话。三个音节每个都是元音结尾还算抑扬顿挫怕是中文里最短的一句主谓宾俱全的句子:我爱你。
很难说什么是不可能的。因为昨天的幻想,即是今天的希望,明天的现实。
彼此都有意而不说出来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因为这个时候两人都在尽情享受媚眼,尽情的享受目光相对时的火热心理,尽情享受手指相碰时的惊心动魄。一旦说出来,味道会淡许多,因为两个人同意以后,所有的行为都已被许可,已有心理准备的了。到最后慢慢变的麻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