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诗留
十六卷。清法若真(1613-1696)撰。法若真,字汉儒,号黄石,又号黄山。胶州(今属山东)人。顺至三年(1646)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侍讲,官至浙江按察使、江南右布政使。康熙九年(1670)去官,后归隐黄山上庄慈元庵。法若真才华横溢,诗画皆精。他笔下的山水,自在超然,苍茫淡远。他的诗歌创作数量颇丰,质量上乘。虽先宗李贺,后学杜甫,然能自成一体,始终缘现实有感而发,笔锋直指社会时弊。因此他的一些以现实为题材的纪事诗,既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又有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黄山诗留》凡十六卷,按年编次,收入法若真顺至三年(1646)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间的诗作四千一百零三首。其中缺顺治七年至十年、康熙元年至六年的作品。为法若真的同乡、张谦谊所编,有康熙三十八年又敬堂刻本,附张谦谊所撰法若真传。其中诗作或讽刺朝庭的恶毒搜刮,或抨击权贵的飞扬跋扈,或同情百性的苦难命运,或揭露文字之狱的灾难……广泛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了诗人的社会责任感。诗歌风格自然质朴,文辞平实动人。法若真还有《黄山集》六卷,收入顺至一朝的诗作,刻于康熙二年(1163),王崇简作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