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
一百六十卷。清王定安等撰。见《求关斋弟子记》条。是书前有两江总督魏光熹序,具言编纂经过。以下卷一至卷十为王制,内分子目为制诏、德音、圣制、功令,卷十一、十二为沿革,内分子目历代淮鹾才略上下,卷十三至二十六为图说,内分子目为庙署、捆运、通属九场、泰属十一场、海属三场,淮北口岸、淮南仪栈掣验、淮南食岸、宜昌加厘、鄂湘西皖各岸,卷二十六至三十七为荡灶,内分子目为草荡灶丁、盘销、亭池、火仕、垣堆、盐邑、桶价、堤墩,卷三十八至七十为转运,内有子目六省行盐表、上下引目、上下引式票式、引界上下,行盐规例、总栈掣验上下、淮北改票、淮南改票、淮南借运邻盐、淮南规复引地、缉私、疏浚、融销、提纲、统销带运,卷七十一至九十二为督销,内分子目为见行票法、新章循环给运、鄂湘西皖各岸督销、江宁江甘食岸、江运八岸、借运北盐、淮北督销、徐淮食岸、整理汝岸、南北加引,卷九十三至一百二十二为征榷,内分子目为纲盐科则,票盐科则、商课、灶课、成本减征、窝价验货、汝南就场征课、漕皖抽厘、淮北饷盐、淮北关税、减厘加课、裁减陆课、扣借预厘,淮南奏销、淮北奏销、折价类销;卷一百二十三至一百二十八为邻税,子目为湖北宜沙提课,湖北宜昌加厘,湖广江防加价、湖北应盐税课、湖南邻税、江西邻税,卷一百二十九至一百三十九为职官,子目为官制职名表、名宦传,卷一百三十九至一百四十四为优恤,子目为恤商、恤灶、济收,卷一百四十五至一百四十九为捐输,子目为助军、助工、助赈、捐收票本,卷一百五十至一百五十二为杂记,子目为祠宇、书院、善举,卷一百五十三至一百六十为艺文。《两淮盐法志》始修于康熙年间,经雍正、乾隆、嘉庆三次续修,此次重修于光绪十五年(1889),光绪二十年后刊行。有光绪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