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附记
四卷。清翁方纲(1733-1818)撰。方纲字正三,号覃溪,晚号苏斋,顺天大兴(今属北京)人。乾隆十七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内阁学士。嘉庆四年左迁鸿胪寺卿。十九年重预琼林宴,赐二品卿衔。方纲平生精心汲古,宏览多闻,于金石、谱录、书画、词章之学,都能抉摘精审。又是清代“肌理”说诗论的倡导者。著有《两汉金石记》、《经义考补正》、《汉石经残字考》、《焦山鼎铭考》、《苏米斋兰亭考》、《复初斋全集》、《通志堂经解目录》等书。是书虽兼采汉、宋,而不甚以考订为然。开章《周南·关雎》引《汉书》匡衡疏,谓衡此言虽为汉成帝言之,然班氏叙此文曰:“劝经学威仪之则。”是即为经训之明征矣。是书有《畿辅丛书》本,后收入《丛书集成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