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此书作于《群经平议》之后,故其中《易》“贲亨小”、“旧井无禽”、《书》“冀州既载”及《礼记》“与为人后者”数条,都是更正《群经平议》之作。其说经义,瑜瑕互见。如《
一卷。明李登(生卒年不详)撰。李登字里生平见《六书指南》。此书依照夏竦《篆韵》的体例,取钟鼎古文,按韵分编。其韵部变动是:并“东”于“冬”,并“江”于“阳”,并“侵”于“真”,并“肴”于“萧”;分“齐
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吴起凤、劳铭勋修,黄炳燮等纂。吴起凤,字才九,武进人,进士,同治十三年(1874)任知州。劳铭勋,字芗林,鹤山人,光绪二年(1876)任知州。黄炳燮,字南丁,廪贡生。吴起凤任知州
一名介庵经说九卷。清雷学淇(生卒年不详)撰。学淇字瞻叔,号竹卿,又号介庵,顺天通州(今河北通县)人,经学家、考证学家。嘉庆十九年(1814)进士,授山西和顺县知县改贵州永从县知县,不久即以亲老告归。生
见《品花宝鉴》。
十六卷,首一卷,清方鼎修,朱开元纂。方鼎,乾隆年间,任晋江县知县。朱开元定南金,曾任晋江县教谕。《晋江县志》乾隆三十年(1765)刻印。共十六卷,分为:卷一舆地志;卷二规制志;卷三版籍志;卷四学校志;
二卷。清王石华、孙凤卿同撰。王、孙二氏之生平未详。是书依《说文》字部,写为正字,并附古文篆籀,或字之变体。去掉徐铉所增之字,分为上下两卷。其于文字源流,叙述简明,可使学者循览易了。不失为小学之津要。
一卷。聂氏撰,清马国翰辑佚。聂氏不详何人,聂氏书隋唐志皆不著录,唯陆德明《经典释文》引之,盖早已亡佚。马国翰从《经典释文》中辑得聂氏音十条,其中《地官》七条,《春官》二条,《冬官》一条,裒为一卷,刻入
八十卷。清文庆等奉敕编。此书系咸丰帝因协办大学士杜受田的建议,降谕设馆,编纂夷务一书,书成,名曰《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是书所记,自道光十六年(1836年)议禁鸦片,至二十九年(1849年)英人不准进
一卷。清代何绍基(生卒年不详)撰。何绍基字子贞,号东洲,一号猿叟。道光进士,官编修,精于经史研究,尤工于书法。著有《惜道味斋经说》、《说文段注驳正》、《诗文集》等。此书是作者在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