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二十六卷。释文剩稿一卷。清吴大澂编撰。吴大澂,详见《恒轩所见吉金录》条。该书为著录吴氏所辑铭文的拓本,但吴氏尚未成书,这是后人取以刊印的。所以与光绪二十二年(1896)自序十四卷之数不合,而且释文也不
五卷。清曾钊(1821-1854)撰。曾钊字敏修,又字勉士,诸生,广东南海人。此书卷一为《天官冢宰》“惟王建国”至《追师》;卷二为《地官》“大司徒之职”至《仓人》;卷三为《春官》《大宗伯》至《都宗人》
四卷。宋吴子良(1197-约1257)撰。吴子良,号荆溪,临海(今属浙江省)人。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进士,官至湖南运使太府少卿。著有《荆溪集》。此书凡四卷,所言均为论诗文之语。记事、议论、考辨
八卷。清姚鼐(详见《惜抱轩全集》)撰。陈用光(1768-1835)录。陈用光字硕士,一字实思。浙江新城(今富阳)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累官礼部左侍郎。陈用光系桐城古文大
五十一卷。明郎瑛(1487-1566)撰。郎瑛字仁宝,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市)人。郎瑛博综文艺,是书乃积其闻见而成。分天地、国事、义理、辨证、诗文、事物、奇谑七门,总收一千二百五十七条,约四十九万字。
八卷。黄达劭(生卒年不详)撰。达劭,湖南湘潭人,字吉棠,清代诸生,卒于民初。是诗稿卷一至二,为同治十一年(1872)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作品,收诗二百二十五首,为前一集。卷三至四为《蓼西庄集》,
四卷。清徐梅撰。徐梅字咏华,号有离子。浙江嘉善人。此书首卷列彖本、上传注、下传注。其所释文字怪诞不能解。如“乾元会兑,坤会震雷”等语,为过去说易者所不见。第二卷有天星选择、天德、月德、贵神、水运、地运
五十卷。明卓尔康撰,《四库全书》已著录,内容详参十二卷本。此本为稿本,凡五十卷,内容完备。刘思生称此为原稿,较之十二卷本更为珍贵,故录此以备参考。今存稿本。
三卷。著者生卒年仕履均不详。《莝录》是一部杂品之作,此书卷首抄自袁陶斋的著书,但不知陶斋是何人,也无从考据。全书所载十一类,包括文房通用到养育禽兽,每类都记载其篇名,又参与著者一些新的看法。书中内容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