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巳孟子说
七卷。南宋张栻撰。张栻详《癸巳论语解》条。该书成于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癸巳,故名。该书以二程理学为旨归,分章串解《孟子》义理。指出天、理、心异取而同体,“理之自然谓之天命,于人为性,立于性为心”(《孟子说》卷七),认为“理”的本然状态即“天命”,而人之“性”乃“理”在人身上的体现。又认为理在事先,“有是理则有是事,有是物”《孟子解》卷四)。张栻推崇孟子的仁政论和王霸观,认为“以力服人者,特以力不赡之故,不得已而服之,而其中心固莫之服也。至于以德服人,虽无意于人人之服,而人将中心悦而诚服”(《孟子解》卷一),指出以力服人和以德服人的区别。他又指出,人主不可有血气之怒,但不可不有义理之怒,有血气之怒不可,无义理之怒则将导致国家衰亡。言词感愤,以古说今,实为南宋偏安江南而发。该书版本有:天一阁藏明抄本《孟子张宣公解》七卷,现仅存一卷;《通志堂经解》本;《丛书集成》本等,又该书亦收入《张宣公全集》(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绵洗墨池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