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公定古文孝经注
一卷。宋朱申注。朱申字号、籍贯、生卒及其事迹均不可考。是书无序例,体例从古文章次,每章之后,另注今文,以为某章。惟“庶人”章,古文本分为二,而是本仍从今文作一章。章末所引诗书,一仍其旧。凡后人增添之文字,均一一加以注明。该书异于古文者有五:第一,古文乎也等助词,是本多去之;第二,古文“训”字每改作“顺”;第三,古文“谊”字每改从“义”;第四,因天之道“因”作“用”;第五,因天之明“因”作“则”。所改同于今文。朱申所注极为简略。该书最早的版本为宋刻本,明代有据宋本翻刻本。
一卷。宋朱申注。朱申字号、籍贯、生卒及其事迹均不可考。是书无序例,体例从古文章次,每章之后,另注今文,以为某章。惟“庶人”章,古文本分为二,而是本仍从今文作一章。章末所引诗书,一仍其旧。凡后人增添之文字,均一一加以注明。该书异于古文者有五:第一,古文乎也等助词,是本多去之;第二,古文“训”字每改作“顺”;第三,古文“谊”字每改从“义”;第四,因天之道“因”作“用”;第五,因天之明“因”作“则”。所改同于今文。朱申所注极为简略。该书最早的版本为宋刻本,明代有据宋本翻刻本。
十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金光明经文句》是对《金光明经》的注释。《金光明经》是由北凉昙无谶译,共四卷。说诵读流布此经的国土,将受到四大天王的保护。此文句由智讲说,弟子
三卷。凤应韶(一作凤韶)(1741-1811)撰。应韶字德隆,江苏江阴(今江阴县)人,清学者。岁贡生。所居滨江,教学授徒以为生,独守一经,七十一岁卒。除本书外,尚著有《五经辨证》、《读书琐记》、《仪礼
八卷。清王文烜撰。王文烜字遂升,上元(今江苏省江宁县)人,生卒年不详。从此书自序中可知他是康熙、雍正年间人,以教书为业,为诸弟子讲解经义,因此,次第编辑五经讲义、先辈毛诗讲说,编订成此书。此书把《朱子
清黄燮清(1805-1864)撰。黄燮清,原名宪清,字韵甫,号韵珊,又号吟香诗舫主人,浙江海盐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曾任县令等职。黄燮清才思富赡,能诗、工词、长于戏曲。著作有《倚晴楼诗集》、
十二卷。清沈彤(1688-1752)撰。详见《周官禄田考》沈彤博究古籍,精于考据。此集收入的主要是其经学方面的学术论著。如《周官颁田异同说》、《五沟异同说》、《并田军赋说》、《释周官地征》等篇。《四库
一卷。清陈宏谋(1696-1771)撰,宏谋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人。雍正元年(1723年)进士,官至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此谱谱主为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陈氏以明代马峦所撰《司马温公年谱》与史传文
二卷。清叶封撰。叶封(1623-1687),字井叔,黄州(今属湖北省)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工部虞衡司主事。本书乃康熙十二年(1673)官登封知县时所编撰。登封(今属河南省)在嵩山之南。
四卷。清汪景望著。汪景望字企山,宜兴人。嘉庆九年(1804)举人,曾官太平教谕,工草书,治经深于易。此书据《宜荆县志》原为九卷,今只有上下经,而无系辞以下各篇。其阐释卦象主要以十翼为归依,有如下四法。
二卷。清释松华、陈兆元同撰。松华,昭明禅寺住持。陈兆元,生平不详。明徐嘉泰著有《天目山志》四卷。后章之采辑《东西天目志》八卷,以天目山东西二峰辑为二志,各分四卷。杭州太守李烨然合而刻之。至清初又分刻之
见《西湖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