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襄公奏疏
十五卷。附年谱一卷。清李之芳撰。李之芳字园,山东武定(今山东惠民县)人。顺治进士,曾为金华推官,因治行优异而提升为刑部主事,累擢左副都御史。李之芳在台十三年,所上章奏几十条皆有关治体,词旨切直,耿精忠反。李之芳总督浙江军务时也屡立战功。后来以吏部尚书入为文华殿大学士。著有《棘听草》、《奏疏》、《别录》。《文襄公奏疏》前十一卷为他总督浙江时所上;台谏集二卷为其任监察御史时所上。书末附载的年谱一卷,由淄川唐梦赍所编。
十五卷。附年谱一卷。清李之芳撰。李之芳字园,山东武定(今山东惠民县)人。顺治进士,曾为金华推官,因治行优异而提升为刑部主事,累擢左副都御史。李之芳在台十三年,所上章奏几十条皆有关治体,词旨切直,耿精忠反。李之芳总督浙江军务时也屡立战功。后来以吏部尚书入为文华殿大学士。著有《棘听草》、《奏疏》、《别录》。《文襄公奏疏》前十一卷为他总督浙江时所上;台谏集二卷为其任监察御史时所上。书末附载的年谱一卷,由淄川唐梦赍所编。
自魏晋以后,图书目录分类为经、史、子、集四部。史部著录各种体载的历史著作。《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和《宋史·艺文志》皆分为13卷,《明史·艺文志》分为10类,清《四库全
一卷。吴刘廞(生卒年不详)撰,有些史籍类书又写成刘钦、刘欣、刘歆撰,皆以形近而字误。关于作者的生平事迹,史书记载极略。《隋书·经籍志》杂家类云:“梁有《新义》十八卷,吴太子中庶子刘廞撰,亡。”新旧《唐
不分卷。清黄奭辑。此书最早辑本为明末孙珏所辑,载《古微书》中,只二则。黄氏所辑较孙氏多三十余条,其中《开元占经》二十六条、《清河邵本》五条、《后汉书·王符传》一条。但其中有些以郑玄注之注释推断,并非《
四卷。姚永朴(1862-1939)撰。姚永朴字仲实,安徽桐城人。曾主讲国立法政学校,应文科大学之聘,编订讲义。著有《国文学》四卷,翔赡而简易,典显而精凿。本书分二十五篇:起原、根本、范围、纲领、门类、
不分卷。明高名衡(?-1642)撰。高名衡,字平仲,号鹭矶,山东沂州(今临沂)人。生年待考。崇祯四年(1631)进士。官至监察御史,以城守功,晋兵部左侍郎。崇祯十五年(1642),沂州被破,名衡死亡。
三卷。邵章(1874-1953)撰。邵章字伯絅,号倬庵,浙江杭县(今属浙江余杭)人。光绪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杭州府中学堂、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湖北法政学堂及东三省法政学堂监督,法律谘议官,奉天提学使,
一名《吕新吾先生闺范图说》,四卷。明吕坤(详见《四礼疑》条)撰。此书是吕坤为山西按察使时所作,共四卷。前一卷为嘉言,皆采六经及《女诫》、《女训》诸文为之训释。后三卷为善行,分女子、妇人、母道各一卷。先
十卷。汉韩婴撰。黄丕烈根据元代刊本和毛氏《汲古阁钞本》对袁廷梼王砚斋旧藏本进行了校补,江都人秦更年予以刊印。本书有秦更年作的序言和瞿中溶和顾广圻所作书跋。与其他版本相比,此本补正了不少遗误,较为准确。
二十卷。明屠隆(1542-1605)撰。屠隆,字长卿,纬真,号赤水、鸿苞居士。鄞县(浙江宁波)人。生平详见《由拳集》(辞目)。是集为屠隆诗文集。凡二十卷,其中文十二卷,诗八卷。集四卷皆序,表现出屠隆笔
不分卷。明章潢(1506-1588)撰。潢字本清,南昌人。万历三十三年(1605)被荐授予顺天府学训导,因年已七十九岁而未能赴任,但仍享官俸,八十二岁时终于家。事迹附载《明史·儒林传》邓元锡传末。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