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行录
二卷。清张鹏翮(1649-1725)撰。张鹏翮字运青,号宽宇,又号信阳子,四川遂宁人,祖籍湖北麻城。1670年中进士,1680年授苏州知府,1688年清廷派以索额图为首的使团前往色楞格与俄国使团商谈边界争端,增派张鹏翮掌汉文文牍,张鹏翮撰写了《奉使俄罗斯行程录》一卷。1689年授浙江巡抚,1700年张鹏翮继于成龙之后任河道总督,成为清代著名治河专家之一。1708年张鹏翮奉召返京,先后担任刑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著有《河防志》十二卷、《张公奏议》二十四卷、《遂宁县志》六卷、《信阳子卓录》八卷。《敦行录》是一部杂纂之作,辑录了古代人的嘉言善行,以敦促适用之目的,命名为《敦行录》,分上下卷,二十门。书成于康熙十六年(1677)。此后慈溪县知县方允献为之作注,阐明张鹏翮官至浙江巡抚时所记厚德之事,而以《征验》一篇为全书结尾。书中体例近乎因果之说,列为杂家类之作。《四库全书总目》存目,传本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