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统笺
三十五卷。清姜希辙(?-1698)撰。希辙字二滨,号定庵,绍兴余姚(今属浙江)人,明代思想家刘宗周门下弟子;明崇祯十五年(1642)举人,清康熙朝仕至户科都给事中、奉天府丞。著述还有《雨水亭集》等。此书大抵系钞撮晋杜预、唐孔颖达、宋林尧叟三家,并参用元朱申《春秋左传句解》之说而成,较少自己的创见;其所征引,也未注明出自何书。有康熙间刊本。
三十五卷。清姜希辙(?-1698)撰。希辙字二滨,号定庵,绍兴余姚(今属浙江)人,明代思想家刘宗周门下弟子;明崇祯十五年(1642)举人,清康熙朝仕至户科都给事中、奉天府丞。著述还有《雨水亭集》等。此书大抵系钞撮晋杜预、唐孔颖达、宋林尧叟三家,并参用元朱申《春秋左传句解》之说而成,较少自己的创见;其所征引,也未注明出自何书。有康熙间刊本。
五种,六卷。清靳荣藩撰。靳荣藩字介人,黎城(今属山西省)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年间进士,曾官河南新蔡知县。靳氏熟于明史,著有《吴诗集览》,于吴伟业诗中有犯忌之处多为删除,然征引掌故,颇为详博。五种为《绿
六卷。清贺基昌纂修。贺基昌,河南光州人,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任昌乐知县。十一年(1672)奉檄修志,邀集邑中缙绅学士,设局采访,取嘉靖朱木志为蓝本,补取残缺,增其未备,历时数月,遂成新志。《
一卷。清华希闵(生卒年未详)撰。希闵字豫原,江苏无锡(今江苏无锡市)人。书名《剩语》,希闵题辞中说《中庸》不容语,语皆剩语,故名。书中首为总论,以下分章解释,大旨以朱子为宗,兼参引张西铭、许白云、湛甘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即《民文大纪》。
四卷。清方履篯撰。方履篯(1790-1831),字彦闻,河北大兴(今北京市)人。嘉庆二十二年(1817)举人。官至福建闽县知县。所著书有:《富蘅斋碑目》六卷、《河内县志》二十卷、《武陟县志》二十卷、《
三卷,续一卷。德国人马尔顿撰。马尔顿(1756-1821),德国汉堡人,国际法名家。乾隆五十四年(1789),撰成《欧罗巴近代国际法》,当时颇流行于世。《星轺指掌》似是该书的外交篇,道光初年法文本刊行
四十三卷。清程鸿诏撰。程鸿诏,字伯旉,安徽黟县人。生卒年不详。程鸿诏少丧父,由母亲教其读书,能读父亲遗留之书。又从明师益友游,足迹半天下。三登乡榜,一任校官。他居家来任官时,乡中饱学之士,多愿与其交往
十一卷。清张晋(约1666年前后在世)撰。张晋,字康侯,狄道(今甘肃临洮)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九年(1652)进士。任丹徒县知县。著有《张康侯诗草》。是集凡十一卷。其中第一卷为《黍谷吟》,第二卷为《
三十六卷。旧本题朱熹撰,实乃老学究所纂辑。该书参考了《朱子语类》、《朱子文集》、《四书大全》、《四书蒙引》、《四书存疑》、《四书浅说》、《四书翼注》等书籍,删并《朱子文集》、《朱子语类》,辑成此书。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