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清张在辛(生卒年不详)撰,在辛字柏庭。本书分篆印心法、隶法琐言,写照琐言、撰杖琐言、解画琐言,烬余志略,修觞琐言、画石琐言,夕阳回光十部分,版本有清乾隆十三年(1748)单行本,《清史稿艺文志
十二卷。《总论》一卷。明余光、余竑同治。余光字希之,郡诸生,有文名,湛心著述,著有《春秋存俟》、《李贺诗注》及《耐庵集》。余竑字赓之,崇祯丁丑(1637)进士,以制举业与同年生夏允彝、陈子龙齐名,授宣
八卷。清沈家本(1840-1913)撰。沈家本,字子惇,别号寄惇,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清法学家。光绪九年进士,历任天津知府,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侍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修订法律大臣、资政院副
一卷。清释澈编。澈生平事迹及《丈雪语录》均详见《丈雪醉禅师语录》辞条。
一卷。明金瑶撰。瑶字德温,号栗斋,安徽休宁人。嘉靖十年(1531)选入贡生,授会稽县丞,再补卢陵县丞。后迁桂林中卫经历,因母老不去上任,而在家乡教书,活到九十七岁才逝世。该书成于万历九年(1581),
六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李瑞钟修,朱昌泰纂。李瑞钟,常山县知县。此志为光绪十二年(1886)刻本。全书六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卷一至九为地舆志,卷十至二十为建置,卷二十一至二十三为风俗志,
见《白虎通义》。
四卷。清许桂林撰。桂林(1778-1821)字同叔,号月南(岚),海州(今江苏连云港市西)人。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举人。日以诂经为事,兼治六书、九数之学。尚著《穀梁释例》、《易确》、《毛诗后笺》
无卷数。明余永麟撰。余永麟字不详,鄞县人,生卒年均不详(约1544年前后在世)。官苏州府通判。《北窗琐语》记明朝琐事,其中叙述日本出处土俗朝贡三事较为详尽,而其余的记载则颇为失实。有《砚云甲编》本、《
一卷。清李诚撰。李诚字静轩,浙江黄岩人,生卒年未详。嘉庆十八年(1813)贡生,官云南姚州州判,以顺宁知县终。李诚精研经术,撰《十三经集解》二百六十卷,又因郦道元著成系统记载我国水系的《水经注》,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