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改革
明神宗时期张居正主持的改革。张居正(公元1525年——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 世宗时进士,穆宗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入内阁,神宗即位后,代高拱为内阁首辅。因神宗年幼,国事都由张居正主持。其时军政败坏,财政破产,阶级矛盾尖锐,封建统治危机日益严重。为巩固地主阶级专政, 张居正从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进行旨在富国强兵的改革。在政治上整顿吏治, “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他针对上下姑息为政,百事推诿的腐朽吏治,提出“考成法”,令以大小缓急为限,误者抵罪。官吏的“用舍进退,一以实功为准”,裁汰了一批因循守旧的官僚。在军事上加强边防要塞。调抗倭名将戚继光守蓟门,派李成梁镇辽东。同时,张居正还积极采取与蒙古族加强政治经济联系的政策,使明朝北部长期保持安定的局面。在经济上,清丈土地,改变赋役制,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下令清查全国土地,限三年完成,清查结果,垦田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较孝宗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增加近二百八十多万顷。在清查全国土地的基础上,实行赋役改革。万历九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张居正重视农田水利建设,起用治河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张居正改革,在富国强兵方面作出了一些成绩,但改革触犯了大官僚地主的利益,而遭到强烈反对。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不久,遭权门攻击,家产被抄,家族遭迫害,改革措施渐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