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和议草约
见“中法停战条件”。
见“中法停战条件”。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原为契丹迭刺部夷离堇。天赞元年(公元922年),太祖以迭刺部势强难制而析为北院、南院,分置夷离堇。太宗时升北、南院夷离堇为王,因设北大王院和南大王院,分置大王、知大王事及都统军司、
唐代后期外廷官僚集团和内廷宦官集团的冲突斗争。唐朝官署在皇城,宦官机构在宫城,皇城在南,宫城在北,故朝官官署称南衙,宦官机构称北司。唐初,宦官人少位卑,无权过问朝政大事。玄宗开元、天宝之际,宦官势力大
清道光年间湖北崇阳农民起义。1842年初(道光二十一年底),湖北崇阳人钟人杰因领导矿工争取采煤权利,遭受崇阳知县通缉,遂与陈宝铭、汪敦族等人组织天地会众二、三千人发动起义。1842年2月2日(道光二十
西周中央政权两大官署之一。其长官为太史, 或称作册,也单称尹氏。殷墟甲骨文已有史、作册、卜等名称,司理占卜、祭祀等事。西周太史寮已发展成为与卿事寮并立的两大官署之一,掌管出纳王命、册命大臣、起草图书文
由春秋、战国到秦朝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具有军事设防的性质,后逐渐在内地推广,才具有地方行政组织的性质。春秋末期,除齐国外,各大国都在戎狄杂居的地方设郡。战国时
参见“科差”。
北京明朝政权被李自成农民军推翻后,明后裔子孙在东南建立的政权,包括福王弘光政权、唐王隆武政权、鲁王政权与桂王永历政权。
秦汉时期中央政府设置的高级官僚机构。据说周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秦朝建立后,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丞相为百官之长, 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汉初改为相国,西汉末年又改称大司徒。太尉为全国
南宋孝宗时与金朝成立的和议。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宋军在符离战败后,朝臣汤思退等群起攻击张浚北伐误国,力主和议。孝宗动摇不定,下罪己诏,罢黜张浚,任用汤思退等妥协派执政。下令撤防,遣使与金议和。隆
明世宗嘉靖年间对役银的额外加派。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3年),因东南遭到倭寇侵犯,明政府在江南以提前征收下年度不当役里甲徭役银方式,加派银四十万两。因其法是“以银力差排编十甲,如一甲不足,则提下甲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