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北京专条
即《中日北京专约》, 日本讹诈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74年(同治十三年)春,日本借口琉球船民在台湾遇难事件发动对台湾的武装侵略,遭到当地人民的顽强抗击,清政府遣兵布防。当时日本侵略者羽翼未丰,实力有限,遂在英美支持下转而进行外交讹诈。同年夏、秋,日本公使柳原前光和日本政府特使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在北京与清政府进行谈判, 蛮横提出和坚持无理要求。清方代表始则据理抗辩, 终则妥协。10月31日(九月二十二日)奕訢等与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在北京签订本约。共三条,另附《会议凭单》。主要内容:清政府承认日本此次侵台为“保民义举”; 日本退兵,清方赔偿日本“抚恤”费和在台湾的修建费银五十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