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
见“察札秃河卫”(2475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西晋陈寿(233—297)撰。65卷。寿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南充)人。官观阁令、晋平令、著作郎。是书主要记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晋武帝太康元年(280)间魏、蜀、吴三国史
行政区划名。清置。元至大三年(1310),置安抚司。至正七年(1347),改为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置宣慰司,隶湖广,治所在今湖南永顺东南。清雍正四年(1726),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
?—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伯氏。世居韩楚地方。顺治初年,考授兵科他赤哈哈番。九年(1652),中进士。选为敬谨亲王教习,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品级官,升刑部员外郎。时钦天监初设满官,以
蒙古喇嘛教寺庙举行法会时的一种宗教仪式。蒙古语,意为“驱魔散祟”。又译“跳布扎”,俗称跳鬼、“撵鬼”、“打鬼”。从西藏传入。流行于内蒙古、青海等地。大寺庙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一般选在正月或四月。以求驱鬼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南凉景王秃发傉檀年号。402—404年,凡3年。
参见“傣文”(2242页)。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依姓氏命名,属党项8部之一。今人考证其原居地在今青海果洛以南至四川阿坝之色达县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