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须是辽太祖※弘义宫和辽穆宗※延昌宫之一石烈。又,在※突吕不部尚有一石烈名“南须”。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须是辽太祖※弘义宫和辽穆宗※延昌宫之一石烈。又,在※突吕不部尚有一石烈名“南须”。
490—589隋代佛教译经师。北天竺人。天保七年(556),至北齐邺都(故城在今河南临漳县四十里),受文宣帝厚遇。与昭玄大统法上等20余人一起译经,由法智及居士万天懿担任传语。后以北周废佛,着胡服脱逃
见“契苾歌楞”(1566页)。
见“峒蛮”(1646页)。
?—1692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顺治六年(1649),补理藩院笔帖式,奉命调蒙古兵二万征叛镇姜瓖,解大同之围。升员外郎。十八年(1661),分袭伯父尼堪三等阿达哈哈番,以平察哈尔部布尔尼叛有功,升
见“葛称哥卫”(2184页)。
见“萧合卓”(1993页)。
我国佤族使用的拉丁字母拼音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佤族除在部分地区曾使用过一种用于传教目的的拉丁字母拼写的文字外,没有通用的文字。人们长期使用实物或木刻记事、记数或传递信息。1957年创制了拉丁字
藏语音译。“科巴”意为“需要的人”;“科巴尼亚”意为“间日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族地区对※“科巴”等级中的有期科巴的称谓。多来源于外来的逃亡农奴、奴隶、破产牧民及解除差巴(支差的人)身分者,也
书名。日本※鸟居龙藏著。成书于明治四十年(1907)。作者曾于明治三十五年至三十六年(1902—1903),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本书即其在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的苗族、彝族、布依、瑶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