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秉吉
即“韦拔群”(246页)。
即“韦拔群”(246页)。
见“好屯河卫”(937页)。
书名。清廷镇压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文书汇编。420卷。清奕訢(1833—1898,爱新觉罗氏,字静轩,道光帝侄,满族)领衔总裁,朱学勤(字修伯,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汉族)等总纂。据地方官员奏报及清廷谕旨
德昂语音译,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中管理公共事务者。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负责村寨内外行政事务,诸如征收门户捐、派粮、征兵,管理村社土地出租,接收绝嗣和迁出户的土地,给新来户分配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
东晋时上郡氐羌首领。自号秦王。拥有氐、羌10万余落,据险不服,与前赵刘曜对抗。光初三年(320),为前赵车骑大将军游子远所败,欲降,其子伊余不服,率劲卒5万攻子远军垒门,恃骄失备,为赵军所乘,被俘。权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上部极乐地”。亦作朵陇、策堆德、策德清、蔡德溪、蔡德宗。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北,境内有拉萨河、堆龙河。地属拉萨市。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堆龙德庆宗,1960年与东嘎、柳梧等合并改为堆龙德庆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
①(?—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玛第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嗣额尔德尼济农号。遣使向清入贡。受康熙帝命,调解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
景颇语音译,意为“叫寨子的人”。系指过去景颇族村寨中负责传达山官命令和通知有关全寨公共事务的人。到了给山官或傣族土司出负担时,就在全村寨各处呼喊;某家盖房需要大家帮助,也由他负责通知。山官划出若干水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