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禄
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领有,借口保护“属民”,并在美国的暗中怂恿和支持下,于同治十三年(1874)以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首率部3000余人在台湾社寮港登陆,向龟山、竹社、凤港和石门一带大举进攻。阿禄父子率领当地高山族民众凭借险阻,与日寇展开激烈战斗,后在石门要隘英勇牺牲。
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领有,借口保护“属民”,并在美国的暗中怂恿和支持下,于同治十三年(1874)以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首率部3000余人在台湾社寮港登陆,向龟山、竹社、凤港和石门一带大举进攻。阿禄父子率领当地高山族民众凭借险阻,与日寇展开激烈战斗,后在石门要隘英勇牺牲。
我国傈僳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由缅甸克伦族传教士塞耶巴多于1912—1914年间创制,后来英国传教士富富塞(J·O·Frezer)进一步完善了它。采用正反、颠倒的大写拉丁字母表示30个辅音和10个元音
?—1191金朝大臣。字仲泽。渤海族遗裔,尚书令※张浩子。少聪慧好学,被父誉为家中之千里驹。贞元二年(1154),赐进士及第,历迁左补阙、大兴县令、礼部员外郎、翰林待制。大定八年(1163),改刑部郎
见“太学”(272页)。
明代云南元江因远罗必甸土司。《明史》未指明其族别,按当地及其邻近墨江等地白姓为哈尼族,故其可能为哈尼族。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元江路为府。十七年以那直(傣族)为知府。十八年置因远罗必甸长官司隶之
书名。贵州龙家民族志。亦名《洞中风俗记》、《黔苗土司婚礼记》。1卷。清陈鼎(字定九,一字子重,江苏江阴人,汉族)撰。作者于康熙(1662—1722)初年随叔父宦黔,后与当地龙家土司(史称“龙家苗”)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穆苏卫,并说清代有穆苏噶珊,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敦敦窝集相近。
傈僳族传说中的创世祖。据傈僳族《创世纪》说:古时,天地相连,浑浑噩噩。人们背柴走路,一不小心,便会碰着天。一妇女甚为不满地说:“天啊!你要么再高些,要么干脆不存在!”于是激怒上天,九天九夜,暴雨不止。
?—659唐代西突厥可汗。阿史那氏。乙毗咄陆可汗之子。原为颉苾达度设、真珠叶护。素与泥伏沙钵罗可汗有隙,结弩失部五部共击泥伏沙钵罗。永徽四年(653)嗣位后,数遣使赴唐求援军讨泥伏沙钵罗。六年(655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值日大头人。由土舍、大头人轮流充任,每次一人,一年一换。1935年后改为半年一换。住在官寨,协助土司处理派差、派款、审讯犯人、调解纠纷等日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