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克忒睦尔
见“阿刺知院”(1227页)。
见“阿刺知院”(1227页)。
参见“百越”(747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克勒尔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后金征察哈尔时,率80户至哈屯河岸。崇德元年(1636),受太宗使者招,渡河归清,授三等昂邦章京世职。寻任户部侍郎。顺治元年(
明代藏区部落名。以其地有隆奔泉(意为“十万龙泉水”),故名。属西宁卫。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廷,散居塞内外,居塞内者主要分布在今青海湟中县境,有城廓庐室;居塞外者,即今青海日月山以西之共和县境,
参见“钦廉上思起义”(1670页)。
见“甘南事变”(483页)。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
即“卓其笃”(1382页)。
见“塔亭卫”(2158页)。
见“土尔扈特南前旗”(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