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勒比斯
?—1783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将领蒙固尔岱、赫善追擒哈萨克锡喇至其地,遂请内附。遣卓兰、博苏尔满等进京朝觐,表示“奋勉自效”,要“倍于左部”。自是,每隔一二年、或三年,即遣使进京纳贡,并经常派人到伊犁等地贸易。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将领蒙固尔岱、赫善追擒哈萨克锡喇至其地,遂请内附。遣卓兰、博苏尔满等进京朝觐,表示“奋勉自效”,要“倍于左部”。自是,每隔一二年、或三年,即遣使进京纳贡,并经常派人到伊犁等地贸易。
见“格根额尔德尼”(1810页)。
元朝大臣。钦察人。广平路总管忽都之子。通蒙语。初从平章阿塔海于扬州,为奏差官,每年数赴京奏事,深得忽必烈赏识。至元二十二年(1285),授金坛尹,迁江浙行省理问官、江西行省都镇抚。二十七年,从丞相忙兀
书名。元官修。50卷。起大德十一年(1307)五月,迄至大四年(1311)正月。附《事目》7卷,《制诰录》3卷。翰林学士程钜夫、元明善、杨载等人负责撰修。始修年月不详。《元史·程钜夫传》有钜夫曾于皇庆
即“盖水”(2123页)。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弟充任。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见“西部哈萨克”(710页)。
清代学者。满洲镶黄旗人。姓吴查拉氏。字子端,号晚亭、黍谷山樵。康熙四十九年(1710)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元年(1736),荐举鸿博,预修《明史》,纂《本纪》,充《明史纲目》纂修官。善诗文,工山水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州源流考》作色珠伦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人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与喜乐温河等十一卫同时设立。
后赵义阳王石鉴年号。350年,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