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苗纪略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书名。元黄溍(1277—1357)撰。43卷。内初稿3卷,临川危素编次;续集40卷,门人宋濂、王祎编次。作者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字文晋、晋卿。延祐进士。历任台州宁海县丞、诸暨州判官、国史院编修、翰
即“马湩”(159页)。
傣语音译。又称“昆勒贯”,意为“当官人的议事会”,即贵族议事会。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由司署的“四卡贞”、“八卡贞”等主要官员和由土司远亲担任的土司司署所在地的村寨头人参加
鄂伦春语音译,“奥伦”意为“仓库”,“博如坎”为“神”之意,指主管仓库的女神或北斗七星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从前有一对夫妻,妻子受虐待,无奈,骑马逃跑,路过娘家仓库,想取点食
清末新疆民族武装之一。光绪二十二年(1896),塔什库尔干(时称蒲犁厅,即原色勒库尔)的塔吉克和柯尔克孜族青年,为抵御英、俄帝国主义的侵略,应募组成。由驻防当地的马队旗官兼任管带,阿奇木伯克兼任总哨,
金将领。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帕里干山人。女真族。颜盏氏。天会(1123—1137)间,从军定陕右,为※蒲辇,隶监军完颜杲亲管万户,攻饶风关。熙宗天眷(1138—1140)初,杲为叛将定国军节度使李世辅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清代八旗兵的俗称。旗制规定:凡年满18 (初期定为15、16),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几丁抽一为兵,则视各时期需要而定。清太宗皇太极时代(1626—1643年在位),曾规定满洲牛录各以三丁抽一,
见“慕容曦皓”(2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