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
州名。原为邓至羌所据之地,并建邓至政权。自亭街以东,平武以西,汶岭以北,宕昌以南皆其所有。南北朝时地属吐谷浑,西魏废帝元钦(551—553年在位),逐吐谷浑,据有其地,置宁州,后改邓州,置邓宁郡。以邓至羌之名为州郡名。隋开皇七年(587),改为扶州。大业(605—618)初,置同昌郡。唐移治所于同昌(今四川南坪县东北),后废。
州名。原为邓至羌所据之地,并建邓至政权。自亭街以东,平武以西,汶岭以北,宕昌以南皆其所有。南北朝时地属吐谷浑,西魏废帝元钦(551—553年在位),逐吐谷浑,据有其地,置宁州,后改邓州,置邓宁郡。以邓至羌之名为州郡名。隋开皇七年(587),改为扶州。大业(605—618)初,置同昌郡。唐移治所于同昌(今四川南坪县东北),后废。
西汉时夜郎侯。西南夷人。建元六年(前135),武帝开发西南地区,以唐蒙为中郎将,将千人出使夜郎,商议在夜郎境内修治道路,设郡县,置官吏等事宜。多同接受汉使厚赐,同意在夜郎部分辖境内设郡。汉使其子为令,
①东汉末年武都氐族首领。又作杨濮、杨璞、杨仆、杨阜。自称武都氐王。时群雄割据,武都治下辨(今甘肃成县西)无所统。曹操以其为武都太守,招集流亡,民赖以安。延康元年(220)七月,率族人内附,居于汉阳郡(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辽世宗天授皇帝耶律阮年号。947—951年,凡5年。
渤海国第十世王大仁秀的谥号。仁秀于唐大和四年(830,一说五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仁秀”(80页)。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官名。统军将领的称谓。名称始于五代,宋元因之。明沿其称。洪武八年(1375),改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为省一级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综理司事,掌印信,统辖下属诸卫所
普米语音译。或作“培米”。云南宁蒗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见“车凌”(277页)。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