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离覩
见“越里笃国”(2191页)。
见“越里笃国”(2191页)。
清末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星桥。初由贡生累官道员。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安徽按察使,后5年,迁布政使,旋署巡抚。三十一年(1905),迁新疆巡抚。宣统二年(1910),召回京。著有《新疆奏稿》。
藏族部落名。在甘肃玛曲县境内黄河之南,东接乔考部落,东北临佐盖尼玛部落,西北抵青海省果洛。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仅有7至8户,后因人口渐增,分为苏乎钦、苏乎娘两部落。清末民初从青海同仁县、黄河南蒙
地名。苗语,意为“木佬田”,“凯”指木佬人,“里”即“田”。元代始置凯里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清平堡,二十二年,升为长官司,属平越卫。二十三年,隶清平卫。成化十二年(1476),置安宁宣
元朝铜钱之一种。又称至正铜钱、至正钱。顺帝至正十年(1350),变更钞法,发行新中统元宝交钞,并铸至正通宝,与中统钞并用。立诸路宝泉都提举司掌鼓铸。与历代铜钱相参行用。每千文准新中统钞1贯、至元钞2贯
南诏封山名。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于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封五岳四渎,以乌龙山(又名绛云弄山,位于今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东北300里)称东岳,为五岳之一。亦即乌蒙山,又称云龙山,有12峰,雄拔陡绝,
1474—1556明代湖广容美土官。字廷器,号龙溪,乳名七哥俾。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秀第七子。正德二年(1507),袭容美宣抚使。与土官向元楫累世相仇。以元楫年幼,佯为和好,以女嫁之,
?-1631后金将领,十六大臣之一。满族。那穆都鲁氏。世居那穆都鲁(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附近),以地为氏。东海瓦尔喀人。原为绥芬路(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屯长。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努尔哈赤令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参见“穹庐”(1535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