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哈兰城卫”(1639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职事人员。见“社制”(1171页)。
藏传佛教咒语名。藏语称“嘛呢意珠”。即“观音六字明咒”。六字即“唵、嘛、呢、叭、咪、哞”。源自梵文。唐代已被吐蕃尊信,敦煌石窟题记中到处可见。或书于寺院,或刻之于石,铸之于金属器皿,印之于布、纸,或藏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镇雷阿蓝纳四,华言庆赞也”。藏语byinrlabs rab tu gnas pa,译为“庆赞”,为寺院落成
?—1651清初大臣。满族。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初随族人古思哈等归附清太祖努尔哈赤,编入牛录,隶正白旗满洲,旋改隶镶白旗满洲。有文才,娴习文史,奉命掌书记事。后金天聪五年(1631),初设六部,授礼部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571—639唐朝大臣。字叔玠。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先世系乌丸王氏,一说为汉王霸后裔。梁右卫将军※王神念(北魏时南奔)曾孙,北齐乐陵太守王子。隋开皇末官奉礼郎,因其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又名《岭表录异记》、《岭南录异》、《岭表记》等。志书名。唐人刘恂撰。作者于昭宗朝曾任广州司马,后居南海。原书已佚,《太平寰宇记》、《太平御览》等诸书均有征引,以《永乐大典》辑录稍全,后清学者从中录出,
书名。(前苏联)兹拉特金著。1964年莫斯科科学出版社出版。全书分导言和正文两部分。导言介绍和评述俄国和西方学者在准噶尔史方面的研究成果,并扼要介绍了汉文、蒙文、俄文等的准噶尔史料。正文分6章:“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