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卡
纳西语音译。汉称“百姓”。旧时云南纳西族封建领主制(土司)地区的农奴等级。在云南宁蒗永宁和四川盐源左所等地,约占总户数的67.4%。由农村公社成员演化而来,被世代束缚在土司分配的份地上,人身依附于土司,负有服劳役和交纳实物贡赋等义务。有内外之分,由土司直接控制为其服役的称“内责卡”。内责卡又以在土司土地上服役的数量多少而有黑、花、白之分。凡在土司自营地中的8至12块土地上服役的称“黑责卡”;在2至7块土地上服役的称“花责卡”;在1块土地上服役的称“白责卡”。外责卡由土司委派人管理,以交纳实物为主,一年只有数天劳役义务。责卡占有份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有独立的家庭经济,可以在土司辖区内自由迁徙,也可担任土司政权中的官职,但若不履行封建义务,触犯土司法纪或绝嗣,土司有权收回领地,没收财产,甚至将其下降为“俄”(奴婢)。不能穿绸缎和黄、红、蓝色的衣服,不能建住瓦房,见到土司要脱帽低头致敬。其等级地位只能下降,不能上升为※司沛。内部已产生了贫富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