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币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铸造、印制及发行的货币。藏语称“额桑”,意为“银两”,又作“藏银”,有金属币和纸币两种。旧时,西藏主要经济是以物易物,大部分货币集中少数三大领主及商人手中。西藏最初曾用尼泊尔银币,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平定廓尔喀后,清政府令西藏照内地之例,在拉萨安设炉座,鼓铸官钱,并任命“驻藏大臣督同员役监制经理”。后又降旨“一律使用官钱”。五十七年始铸藏币。五十八年,“二十九条”对藏币铸造、使用又作了法律规定。藏币通称“章噶”,币面铸有“乾隆宝藏”、“乾隆通宝”汉藏两种文字和雪山、狮子、法轮等图案。乾隆之后,在清中央指令下,又先后铸出嘉庆、道光及光绪等“宝藏”。成为西藏正规货币。称为“官线”。规定每枚重1钱5分,6枚折银1两。光绪末年又仿印度卢比铸造了藏洋,亦称川铸卢比、川卡,民间俗称“赵尔丰钱”。正面铸光绪帝侧面半身像,背面花纹间套铸“四川省造”4字。面额1元、5角、2角、5分。主要流行于西康。后由于清廷腐败无能,无力以大量资金资助西藏地方,加之帝国主义经济入侵,外币、洋货充斥市场,破坏了地方经济。为了抵制帝国主义的经济渗透和为西藏统治者继续搜刮民财,遂开始了西藏地方造币。1909年在拉萨、札什机铸“宣统元年”藏币,并印制纸币。辛亥革命后西藏地方根据张荫棠方案,实行新政,札什造币厂于1913年重新开业,并印制纸币。仍以章噶为单位,面值有50、25、15、10、5章噶5种,分别折合藏银7两5钱、3两7钱5分、2两2钱5分、1两3钱、7钱5分。1915年后,从印度购进现银,始铸银币,称“桑松果莫”。意为5两银币,实重只3钱。1941年开始印制套色纸币。1947年又发行铜币“卡冈”(2分5厘)、“格莫鄂”(5分)、“学冈”(1钱)辅以流通,各种银币发行后均遭到外币和外商的破坏,纸币发行后更为混乱,严重损害了人民利益。1959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废止使用藏币,兑换成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