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蒙古律例

蒙古律例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09条,其中官衔24条,户口、差徭23条,朝贡9条,会盟、行军13条,边境卡哨17条,盗贼35条,人命10条,首告5条,捕亡20条,杂犯18条,喇嘛例6条,断狱29条。整个法规,对蒙古王公贵族的封建持权,规定极详,保护甚力,其过失处分一律从轻;而对牧民应承担的封建义务,则规定极为苛细。过失罪(包括对王公台吉的语言诽谤罪)罚一律严,是一部维护封建统治的法规。

猜你喜欢

  • 白珠乌坚吉美却吉旺波

    1808—?清代藏传佛教活佛、学者。藏族。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人。幼年被指认为巴格·桑旦平措的转世灵童。早年出家,毕生讲法修行。曾任西藏甘丹寺第九十任法台。著有《出世法言·莲苑歌舞》,采用诗文相

  • 荣庆

    1855—1912清代大臣、文士。蒙古正黄旗人。鄂卓尔氏。字华卿。光绪九年(1883),参加会试。十二年(1886)中进士,以编修充镶蓝旗管学官。后历任侍读学士、蒙古学士、鸿胪卿、通政副使。二十七年(

  • 湘阴王

    见“耶律延禧”(1309页)。

  • 辛饶

    吐蕃本教祖师。又作辛饶米波益辛、辛波切或米波切。大约与吐蕃传说的第一代赞普尼雅赤赞普同时。生于今阿里的约莫隆仁(又称辛域约莫隆仁,地在扎达县境,一说地处古代大食境)。木杰亭巴盖后裔,父穆日名杰本兑嘎,

  • 高附都督府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骨咄施国沃沙城(位于今阿姆河下游)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辖五翎侯、休蜜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 壮语

    我国壮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使用人口约1300万。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广东省怀集县、连山县等地。壮语分南部方言和北部方言。北部方言内分7个土语;南部

  • 按班

    见“昂邦”(1412页)。

  • 乌哈尔里克之战

    17世纪中期卫拉特蒙古内部的一次战役。清崇德八年(1643),准噶尔部长巴图尔珲台吉集卫拉特联盟各部,发兵征讨哈萨克扬吉尔汗(一译江格尔汗)。以和硕特台吉昆都伦乌巴什拒不从,巴图尔珲台吉于顺治三年(1

  • 下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 十三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