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金虫
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之一。参见“苗总牌”(1336页)。
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之一。参见“苗总牌”(1336页)。
见“耶律仁先”(1307页)。
即“完颜谩都本”(1166页)。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167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世居珲春。初任兵部笔帖式。崇德七年(1642),随饶余贝勒阿巴泰征明山东,攻取泗水县。顺治元年(1644),随豫亲王多铎进陕西,追剿李自成起义军。二年,随
瑶人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皆短刃而长柄,以木或竹作刀鞘,多无纹饰,然甚锋利,南宋人曾敏行《独醒杂志》载:湖南一些瑶人以“钢精”炼制成的“黄钢刀”,可以一挥斩断牛腰。男子外出,通常系于腰间。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雷波一带彝族对安家奴隶的称谓。等级地位同于※阿图阿加。住在主子周围,领种一份耕食地,每年用三分之一时间为主子劳动。子女要被抽一、两个做单身奴隶或陪嫁丫头,经主子配婚安家后,仍为马
唐代西域国名。有大、小勃律之分,大勃律或称“布露”,东邻吐蕃,地处今拉达克西南,与克什米尔交界,西与小勃律接;小勃律即今克什米尔之吉尔吉特。藏语称“勃律”为“祝夏”,对音即勃律。曾为吐蕃属国。万岁通天
明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世袭土官总管,专司操练。洪武十五年(1382),与兄那直归附明,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镇沅州,任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献方物,赐以钞、文绮。随明军征八百
门巴族用于放睡婴儿的竹筐。由竹篾编织而成,两头略高,腹呈椭圆形,圈足。垫上草、土布后,将婴儿睡于其中。有的将其放在用4根制成“井”字的半球形木架上或穿上绳索悬挂于房梁,以供摇晃器物。此物流行于西藏墨脱
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