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勒檀
见“速檀”(1840页)。
见“速檀”(1840页)。
见“镇海”(250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
?—1763清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郑亲王济尔哈郎后裔,辅国公巴赛之子。初授辅国将军,袭辅国公。乾隆元年(1736),授正红旗满洲都统。三年,授领侍卫内大臣。十七年(1752),祖
州名。唐龙朔二年(662)置,治所万安,辖万安、富云、博远3县,翌年又析振州之陵水来属。原为黎族及其先人居地,后有不少汉人移入杂居。天宝元年(742)改万安郡,至德初称万全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州
见“耶律只没”(1308页)。
见“三受降城”(52页)。
见“阿鲁台”(1217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武都郡(治今甘肃西和县南)。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陕西略阳县西北,甘肃成县南,西汉水北岸。东汉废。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