翕侯
官名。又写作“翖侯”。汉代乌孙、大夏、康居等均有设置。国事一般为若干翕侯分管,由国王统领。参见“五部翕侯”(266页)。
官名。又写作“翖侯”。汉代乌孙、大夏、康居等均有设置。国事一般为若干翕侯分管,由国王统领。参见“五部翕侯”(266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一种家庭形式。妇女是每个家庭的中心,是家庭维系的纽带,世系依母系计算,生产、生活资料归母系家庭占有或所有,财产按母系继承,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崇高地位。这种家庭组织的建立,与
锡伯语音译。意为“村落”,引申为农村公社。古代锡伯人社会基层组织。每一“嘎善”都由不同的“哈拉”和“莫昆”构成。“哈拉”是同一祖先的后代。“莫昆”是“哈拉”在传至5、6代以后分衍出的氏族。而氏族则是若
元云南行省金齿宣抚司辖地之一。据《元史·地理志》载,其地“在镇西路(今盈江县)西北(今小江流域与江心坡一带)”,为景颇、阿昌等民族先民聚居区。元初内附,至元十五年(1278),隶金齿宣抚司管辖。时金齿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
突厥文碑铭。1900年在今蒙古国北部苏吉大坂附近发现。共11行。为回鹘汗国灭亡(840)后不久建立。碑主自称黠戛斯人之子,官号为裴罗·骨咄禄·牙尔干。现有耿世民和李经伟两种汉文译本。
蒙古语。又作“罕”。汉籍一般译为“可汗”或“汗”,《元朝秘史》释作“皇帝”。为蒙古建国前诸强部首领及蒙古国君主的通称。古代北方民族鲜卑、柔然、突厥、回鹘、契丹之国主曰“可汗”,蒙古沿袭之。据《秘史》载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670清朝将领。又作托博克。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居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隶博硕克图汗。察哈尔部林丹汗攻占土默特后,遂归属察哈尔。天聪六年(1632),清军征察哈尔,林丹汗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左卫。永乐二年(1404)二月,兀者卫首领脱脱哈等53人来朝。明廷析兀者卫地置左卫,以脱脱哈为指挥同知。地在兀者卫东部,约今汤旺河中、上游流域,一说在呼兰河流域。
郡名。西秦置。故治在今青海东南境。据《一统志》载:“洮水出漒台山,兼漒川之名,其地亦谓之洮漒。其西接黄沙,亦谓之沙漒、”。沙漒在洮漒之西,二者均兼漒川之名。本吐谷浑地,一度被西秦侵占,后吐谷浑复夺回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