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阳沙加监藏
藏传佛教帕竹派僧人。藏文作释迦坚赞,《明史》称章阳沙加监赞。藏族。帕竹政权首脑绛曲坚赞之侄。曾任帕竹泽塘寺第二任住持。元未受封“灌顶国师”,故又称“章阳国师”。元顺帝妥懽贴睦尔曾赐其大司徒及勤国公敕书。至正二十五年(1365),辞泽塘寺住持职,赴乃邬东任帕竹万户长。元帝命其掌管西藏三区事务,并赞扬他将政教合一,使卫藏安宁。明洪武六年(1373),支持举行雅隆法会,予以大量布施,与会僧达数万人,被誉为“文殊释迦佛”。
藏传佛教帕竹派僧人。藏文作释迦坚赞,《明史》称章阳沙加监赞。藏族。帕竹政权首脑绛曲坚赞之侄。曾任帕竹泽塘寺第二任住持。元未受封“灌顶国师”,故又称“章阳国师”。元顺帝妥懽贴睦尔曾赐其大司徒及勤国公敕书。至正二十五年(1365),辞泽塘寺住持职,赴乃邬东任帕竹万户长。元帝命其掌管西藏三区事务,并赞扬他将政教合一,使卫藏安宁。明洪武六年(1373),支持举行雅隆法会,予以大量布施,与会僧达数万人,被誉为“文殊释迦佛”。
①(?—1215)金末官员。渤海族遗裔。字子贤。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代又被徙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明昌五年(1194)进士。历官淳化主簿、登州军事判官、封丘县令、通远县
布朗语音译。旧时布朗族氏族公社氏族长的名称。通过民主推举产生。通常由辈份高的长者担任,不世袭。其职责是对内管理分配氏族公有土地,调解纠纷,主持宗教祭祀,教育后代。对外代表本氏族。重大事务需经氏族会议讨
见“阿史那施”(1220页)。
(1854或1855—1882) 即八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甲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丹增旺嘉之子。清咸丰六年(1856),在拉萨大昭寺释迦佛前,经金瓶掣签,认定为前辈
①古县名。西汉惠帝四年(前191)置。在今宁夏灵武县北。东汉元初三年(116)汉将邓遵与羌人大战于此。 ②州名。北魏孝昌(525—527)中置,治所在今宁夏灵武县西南,后废。唐初复置,天宝元年(742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
唐代黔州南谢首领。黔州(今贵州境)人。汉代牂柯郡大姓谢氏之后裔,西晋时,雄长一方,世为酋长。因居牂柯之南,故名南谢(今贵阳、惠水一带)。贞观三年(629),与诸谢氏入朝,唐改其地为庄州,授其为庄州刺史
南诏时期在大理修筑的大型水利工程。公元841年南诏统治者劝丰佑遣人所筑,“自磨用江至于鹤柘(在大理城郊)”,使附近大面积农田得到灌溉,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制中之职官名。直译为“地方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在伍如、叶如、约如及如拉“四如”中,每如(意为“翼”)内设16位地方官——域本(“域”意为“地方”、“区域”; “本”意为“官
1856—1875清朝皇帝。1861—1875年在位,年号同治。满族,受新觉罗氏。咸丰帝※奕长子。母慈禧太后。咸丰十一年(1861),咸丰帝死后继位,时年6岁,先由载垣、肃顺等顾命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