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放蒙荒通则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放,否则以私放论。其照章划留领照之地,准蒙旗自行开垦,但亦须呈报该管区地方长官备案,凡私放荒地的王公、台吉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降爵、罚俸、罚牲畜等处罚。实际上是借禁私放蒙荒,由官府大兴放垦。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放,否则以私放论。其照章划留领照之地,准蒙旗自行开垦,但亦须呈报该管区地方长官备案,凡私放荒地的王公、台吉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降爵、罚俸、罚牲畜等处罚。实际上是借禁私放蒙荒,由官府大兴放垦。
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2538页)。
南北朝宋元嘉(424—453)中置,属雍州,因部领蛮左,故别置蛮府。领西新安郡、义宁郡、南襄郡、北建武郡、蔡阳郡、永安郡、安定郡、怀化郡、武宁郡、新阳郡、义安郡、高安郡、左义阳郡、南襄城郡、广昌郡、东
见“祝孔革”(1769页)。
?—1752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姓绰罗斯。名将小策凌敦多布第三子(一作次子)。初领准噶尔一昂吉,驻牧喀喇沙尔(今新疆焉耆)。乾隆十年(1745),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嗣位,受倚任。十五年(1750)
参见“安达”(902页)。
见“哥舒”(1835页)。
?—175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诺尔布端多布。博尔济吉特氏。※昆都伦乌巴什五世孙,※罗卜藏车凌子。初游牧于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遣长子鄂齐
?—约1559明代蒙古右翼领主。亦译卜儿亥、博喇海等。出身于野乜克力部(一说为畏兀儿近族),被元裔孛儿只斤氏视为异宗权臣。初隶达延汗,称太师。后因达延汗废除异宗领主,故不服达延汗统治。正德九年(151
渤海王国置。号南京。为渤海15府之一。因置于渤海南境又近日本海,故名。领沃、睛、椒3州。治所在沃州,故址为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但亦有多说:一说在该道北青郡新昌附近,一说在咸镜北道镜城;旧说在今吉林省珲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