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1370明初将领。字世美。回族,濠州虹县(今安徽泗县)胡大海之养子。从大海投朱元璋反元,勇敢善战。元至正十八年(1358),从攻婺州(今浙江金华县),奉命迎战东师于梅花门,大败元军。又与大海配合破
?—1651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顺治元年(1644),管牛录事,署梅勒章京。随军入关,多建奇绩。二年,授牛录章京世职,任都察院参政。六年(1649),升蒙古旗梅勒章京。七年,加世职至三等阿
明开国将领※常遇春(回族)墓。地在江苏南京太平门外白马村。茔地周约160米。坟高2丈。墓堡园形、径10米。旁立石人4、石虎、羊、马、石望柱各2。历遭破坏,原有享殿及宋濂所撰《鄂国公常遇春神道碑》,今皆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见“本雅失里”(489页)。
见“讷殷部”(920页)。
见“辖戛斯”(2445页)。
清代宗室郡王嫡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二等。多罗郡王和多罗贝勒之女,不分嫡生庶出,咸系“多罗格格”美称。初制,郡王之格格应封时,均以封为县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廷议,其侧福晋所生之女同与嫡出者一例
?—1619明朝将领。字子贞。朝鲜族。李氏。辽东总兵官李成梁次子。以父荫为锦衣千户、指挥佥事。数从父出塞征战,以功历密云游击、黄花岭参将、蓟镇副总兵。神宗万历十六年(1588),以李氏兵权太盛为由,解
唐代在西域设置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二年(648),以于阗王伏阇信入朝,于其地置5州。高宗上元二年(675),改设府,析其地为10州,以其王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仪凤(676—679)年间,为吐蕃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