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离部
见“乌古涅剌部”(345页)。
见“乌古涅剌部”(345页)。
见“伊列河”(804页)。
?—1731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异母兄※卓特巴巴图尔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败亡后,青海诸部内附,以年幼,未至。四十二年(1703),受命进京朝觐,封多罗贝勒。五十四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亦称“续嫁夫兄弟婚”、“妻兄弟婚”,俗称“转房”。女子丧夫后,须嫁给亡夫之兄弟或近亲男性的一种婚俗。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
?—167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初任主事、员外郎郎中。康熙六年(1667),授内秘书院侍读学士。十年(1671),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充经筵讲官、日讲起居注官,后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十一年
古水名。《汉书》已见其名。简称大辽,即今辽河。其流长,或以东辽河及辽河计之,或言为西拉木伦河、西辽河及辽河之全程。此水大体为东胡族系与貊、肃慎系各族分界处。
清末新疆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军政中心从郎库里移至木尔加布后,与库鲁木旭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尔加木、阿尔楚尔、地西都完和阿克苏(今
清代诗人。字燕坡。福建闽县(今属福州市)人。回族。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后入京应试不第。归里攻读、以教书为业。博学能文,从学者颇多。咸丰、同治间诸多名人多出其门下。工诗,作品多反映现实生活,对官
普米族崇拜的母系氏族始祖。普米语音译,“巴”为普米族的族族名,“丁”意为“土地”,“拉木”是“母虎”,意为“普米土地上的母虎神”,是该族所崇拜的“白额虎”的化身,也是宁蒗、永宁、泸沽湖地区普米、纳西、
见“李彝敏”(10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