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傣语音译,云南西双版纳领主制下对农民征收劳役的制度。以村寨为单位,村寨内部平均分配劳役,按服役种类分为“甘乃”(对各级领主所服的劳役),“甘勐”(为勐内地方性的公务),“甘曼”(村寨内部的劳务)等。又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
见“移剌元臣”(2067页)。
西突厥所辖诸部之一。又作处蜜。唐时游牧于今新疆乌鲁木齐西北,与处月部为邻。唐贞观十五年(641,《资治通鉴》作十六年),随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犯唐,与处月部围攻天山,为安西都护郭孝恪所败,被追至遏索山,
蒙古族的膳食之一。流行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地区。其作法是:在锅里放牛肉块,煮至八成熟时放米,加大枣和红糖,煮成干粥即成。该粥营养丰富,热量大,多在寒天食用。当地的俗话说“吃了都厚巴,数九寒天也不怕”。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昔博赤”、“实保齐”。掌鹰隼之事者。《南村辍耕录》:“昔宝赤,鹰房之执役者”。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蒙元皇室、诸王位下及诸路、州、县广置打捕鹰房,由专人饲养海东青
即“升科地”(362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卫士”,汉称“头人”。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即土司、贵族等,属世俗封建主,世袭。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拥有一定领地
见“随丁”(2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