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制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见“本教”(488页)。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喜塔拉氏。侍郎库礼子。顺治末,任三等侍卫。康熙六年(1667),擢一等侍卫,后授护军统领。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赴江西,参赞定南将军希尔根军务。
清代藏区差税清册名。藏语作“甲达细雄”。道光十年(1830)西藏噶厦政府大规模清查土地、人口、差税所编的册籍。该年为藏历铁虎年。故名。全称《噶丹颇章所属卫藏、塔工、绒等地铁虎年普查清册》简称《铁虎清册
古代北方民族柔然第五代首领。约为4世纪中期人。东胡后裔,郁久闾氏。※跋提子。父卒,继领柔然部众,仍役属于鲜卑拓跋部,岁贡马匹兽皮。冬率部入牧漠南草原,夏还居漠北。卒后,柔然分为两部,长子匹候跋继其位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右卫。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首领那海,义不扎尼等来朝,明廷在其所属之地置此卫,以那海为指挥同知。其地在今呼兰河支流通肯河流域。
参见“一齐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2页)。
书名。清黄虞稷、倪灿、钱大昕等撰。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有关辽、金、元三朝的图书目录汇辑。内收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中的辽、金、元部分,厉鹗《辽史拾遗》中的补经籍志,杨复吉《辽史拾遗补》中的补经籍志,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
元朝官府属吏名。回回语文书官。元时迁入中国的回回人日增,故元政府各部多设此属吏。中书省吏部设2员、户部6员、礼部2员、兵部1员、工部4员等。
见“莫那娄氏”(18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