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绍忞
清末史学家。山东胶州(今胶县)人,字凤荪,号蓼园。光绪进士,授编修、侍读、国子监司业,后历任湖南学政,湖北及贵州提学使,京师大学堂经科监督署总监督,山东宣抚使等职。曾预修《畿辅通志》,充宣统帝侍讲。辛亥革命后以遗老自居,辞参政院参政,约法会议议员不就。1914年任民国政府清史馆总纂兼代馆长,审阅《清史稿》本纪,整理儒林、文苑、畴人诸传,撰《天文志》。积多年之力,据《元秘史》、《元典章》、《元经世大典》残本等书,利用洪钧《元史译文证补》、屠寄《蒙兀儿史记》,间接吸收西方史料,采取钱大昕、魏源、何秋涛、李文田诸家成果,撰成《新元史》257卷,以此被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授予文学博士。徐世昌以民国政府名义列此书于“正史”,称第二十五史。1925年任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委员长,主持续修四库全书提要,撰经部提要150余则。尚著有《春秋谷梁传注》、《蓼园诗钞》等。未刊的有《校刊十三经附札记》、《尔雅注》、《文献通考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