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克孜文
我国柯尔克孜族使用的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柯尔克孜语分南北两个方言,其文学语言是在北部方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柯尔克孜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突厥文,信奉伊斯兰教后,开始采用阿拉伯字母——新疆突厥语族民族共同使用的书面语察哈台文。但这种书面语不能确切表达柯尔克孜语的语音特点,后来在使用过程中,根据柯尔克孜语的特点作了修改和补充,我国柯尔克孜族在30年代使用的就是这套字母。它共有25个字母和一个表示前元音的符号。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柯尔克孜族的语言文字问题。于1954年7月建立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后,立即成立了语文研究会,通过反复研究,讨论通过了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柯尔克孜文字方案。这套方案共30个字母,其中22个辅音字母,8个元音字母。用它出版过报纸、教材,翻译过一些图书。从60年代起,由于受到“左”的思潮影响,柯尔克孜文曾停止使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柯尔克孜文得以恢复使用。1983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公布了《柯尔克孜文正字法》,对原方案的字母表顺序和少量字形作了调整,在使用中于1988年又进行过一次修改。与此同时,出版了《柯尔克孜文正字法词典》。目前柯尔克孜文的使用走上了健康的道路。新疆各地柯尔克孜族中小学都用柯尔克孜文教材授课。柯尔克孜文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扫除文盲、文艺创作、学术研究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