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添保
即“李天保”(1024页)。
即“李天保”(1024页)。
清初索伦部著名首领。又作博穆博果里、博穆波果尔、博古里、奔博果尔、奔波果尔。鄂温克族(一说达斡尔族)。世居额尔古纳河与精奇里江之间,以地为姓。以才勇见长,得众心,江南北各城、屯俱附之。下辖多科、噶尔达
见“开圣丹宝”(215页)。
明代四川马湖府土官。彝族。土知府安济侄。继袭马湖府(治今四川屏山县)土知府后,于洪武七年(1374),遣弟阿穆上表贡马,因未亲至,太祖朱元璋以“非奉上之道”为由,拒收贡马。十二年(1379),复进香楠
见“定边左副将军”(1529页)。
元代河西(西夏)僧人。又作杨辇真加、怜真加、怜真加瓦。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得江南。十四年,命其与亢吉祥并为江南释教总摄(又作江淮释教总摄),免除其所摄僧人租赋,并禁扰寺宇。二十一年(1284
秦代南郡诸少数民族所织的一种土布,用以交纳赋税,因称幏布。秦惠文王(前338—前311年在位)时,定其民户岁纳8丈2尺。汉袭秦制,仍令其民以此纳赋。
明代黎族人民反抗官府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武装起义。弘治(1488—1505)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每年强迫儋州七坊峒黎族农民缴纳“额粮”八百石,且官役频繁,使黎族农民“困于征求”。弘治十四年(150
1760—1843清代学者,字近光,号敦夫。江苏江都(今江苏扬州)人。乾隆进士,官居编修。著有《西夏书》20卷,未见传本;一说书未成而辍。
①哈萨克等族社会封建统治阶级中一个特殊阶层。为执法人员,负责处理民刑案件。原大多出自富裕平民家庭,由选举产生。其人必须能言善辩,娴于辞令,熟悉哈萨克习惯法,善于处理各种诉讼案件,佐部落头目管理牧民。最
①明代蒙古领主妻室称呼之一。专称※赛特领主之妻。又译阿噶、阿海。蒙古语音译,意为夫人。非成吉思汗黄金氏族的蒙古领主不能称※台吉,通称赛特,其妻室亦不能称※妣吉(妃子)、哈屯,通称阿哈。如东蒙古阿苏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