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哥
见“末哥”(247页)。
见“末哥”(247页)。
1515—1568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
蒙古国开国功臣之一。又译蒙力克、蔑里也赤哥。晃豁坛部人。察刺合子。《史集》称其为铁木真(成吉思汗)母※月伦的后夫,故被铁木真称为“额赤格”(意为“父”),汉籍无徵。初与父俱事铁木真父也速该。宋乾道六年
1818—1876清代西藏热振寺三世(一作九世)呼图克图。生于欧柱鼎。道光四年(1824),经金瓶掣签,确定为热振活佛转世。七年(1827),为脣征阿齐图诺门罕,入色拉寺习经咒,考取兰占巴学位。十八年
解放前湘西和贵州铜仁、松桃一带民族地区高利贷者对当地桐民的一种剥削方式。高利贷者在每年桐树花开季节,贷给桐农现金或实物,事先把本息合并计算,按低价折合桐子若干斤,秋后收桐子归还。若折合桐油计算,称“卖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造纸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此设置。仁宗天盛(1149—1169)时期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参见“百越”(747页)。
黎族的自称。参见“黎族”(2514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