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作兀良合、兀良合惕、兀良罕、兀良孩、嗢娘改等。辽代已见于史载,称“斡朗改”,为辽五十九属国之一,辽置斡朗改国王府治之。分二种,一种为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部众为成吉思
见“宽甸”(1946页)。
①见“图鲁博罗特”(1438页)。②见“固始汗”(1431页)。
清代傣族的他称。明初百夷分大百夷和小百夷,前者主要指滇西德宏等地区的傣族,后者主要指滇南西双版纳地区的傣族。清时将“大百夷”改称为“旱摆夷”,史谓其人山居,性勤劳;将“小百夷”改称“水摆夷”,说其人性
古代北方民族柔然第四代首领。约为4世纪中人。东胡后裔,郁久闾氏。※吐奴傀子。父卒,继领柔然部众,仍役属于鲜卑拓跋部,岁贡马匹兽皮。冬牧于漠南,夏还居漠北。卒后其子地粟袁继位。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治所在今甘肃临夏市。洪武七年(1374)置。初置司令、司丞各1员。十五年(1382),改称大使、副使。一度因茶贱马少,受命兼领洮州司(治所在今甘肃临潭县)。终明之世,一直是明政府与
见“西辽”(689页)。
方志名。甘州今属甘肃张掖市。清甘州府知事钟赓起撰,16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成书。本书卷首有序文、舆图。正文记事起自汉唐,历经宋、元、明、清各期,包括天文、地理、营建、食货、学校、兵戎、职官、人
亦作“佛六兰”、“佛力兰”,即“弗力兰”(670页)。
?—172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马斯喀弟。初任侍卫兼管佐领。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一等侍卫同学士开音布奉命阅视中河,疏呈漕运总督慕天颜反对河道总督靳辅开中河漕运,天颜被褫职论罪。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