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福
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乾隆十年(1745),由闲散袭佐领。十七年(1752),授兵部额外员外郎。五十一年(1786),往西宁办事。五十三年,任驻藏帮办大臣。五十五年(1790)五月,擢办事大臣。以擅令达赖喇嘛弟兄办理达赖喇嘛私事,及令第穆呼图克图遣徒赴内地,革职,在三等侍卫上行走。秋,廓尔喀差人入藏,恳赏俸禄、地方,其虽予以斥回,但未入奏,到京召见时,亦未面陈,获罪。五十八年(1793)四月,廓尔喀被评定后,获释。五月,赏副都统衔,为伊犁领队大臣。后历任库伦办事大臣、杭州将军。嘉庆七年(1802),任左都御史。